在香港經營汽車美容店,頂讓生意是常見的商業行為。不論你是接手方還是轉讓方,一份完善的汽車美容店頂讓合同能有效保障雙方權益。本文由專業律師角度,剖析四大核心條款要點,助你避開常見法律陷阱。
資產明細條款
需清晰列明頂讓範圍,包括設備(如高壓水槍、拋光機)、存貨(汽車蠟品、清潔劑)及無形資產(客戶名單、預付會員資料)。特別要註明汽車美容店專用設備的現狀檢測方式。
債權債務處理
香港常見糾紛多在隱藏債務,合同必須寫明「頂讓日前所有債務由原店主承擔」,並要求提供最近6個月的收支記錄。汽車美容店常有預付卡業務,需特別約定未服務金額的處理方案。
員工轉移安排
根據香港《僱傭條例》,需明確現有員工是否留任、年資如何計算。建議附加條款要求原店主協助安撫員工情緒,避免汽車美容服務品質突然下滑。
定金罰則
香港商業慣例通常收取頂讓價10-15%作為定金,合同應寫明若買方反悔,定金不退;若賣方反悔,則需雙倍返還。曾有案例因條款模糊,導致汽車美容店頂讓糾紛纏訟兩年。
隱瞞賠償
針對設備故障、客戶投訴等潛在問題,可約定「分級賠償」:輕微問題扣減尾款,重大隱瞞(如場地即將收購)則有權解除合同並索償。
商標與客戶名單
即使汽車美容店沒有註冊商標,若沿用原有店名,必須取得書面授權??蛻糍Y料轉移需符合香港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建議列明「僅限汽車美容服務用途」。
技術移交條款
特殊工藝(如鍍晶技術、皮革修復秘方)應約定培訓期,並禁止原店主在周邊3公里內提供相同服務,保障接手方競爭力。
合理範圍限制
香港法院通常認可1-2年期限及同區限制。例如九龍區的汽車美容店頂讓,可禁止原店主在油尖旺開設同類業務,但要求全港禁止可能被判無效。
違約成本設計
建議將違約金定為頂讓價20-30%,並寫明「按日累計計算」,提高威懾力。曾有案例因違約金過低(僅5%),無法阻止原店主在隔街重開。
汽車美容店頂讓涉及大量細節,本文提及的四大條款只是基礎框架。實際簽約前,務必請香港執業律師審核合同,特別要檢查是否有「本合同取代所有口頭協議」這類排除條款。記住,一份好的汽車美容店頂讓合同,應該讓雙方都感到「有保障但不過分」,這才是商業智慧的體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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